甘肅教師招聘考試報名流程
1、個人報名
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選擇考試地點。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兼報者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
2、單位初審
招聘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jié)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及時公布初審結果。單位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3、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甘肅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為放棄。
4、資格復審
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實施,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5、筆試
甘肅教師招聘統(tǒng)考考試參考歷年筆試考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筆試設定低合格分數線,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應聘人數和考試情況確。
6、面試
面試在甘肅教師招聘統(tǒng)考考試主管機關的指導下,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按備案的面試方案組織實施,面試方案的備案應在面試前一周完成。達到甘肅教師招聘統(tǒng)考考試筆試 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根據招聘計劃和招聘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甘肅教師招聘統(tǒng)考考試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規(guī)定甘肅教師招聘統(tǒng)考考試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確定后,由招聘單位張榜公布并通知本人。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選。
7、考核體檢
按照甘肅教師招聘統(tǒng)考考試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確定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選,并依次等額組織進行考核體檢。同一招聘計劃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則按甘肅事業(yè)單位統(tǒng)考教育類考試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對考核、體檢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可從其他進入同一崗位考核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根據實際需要,既可先進行考核也可先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己诵〗M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核對象,并寫出書面考核意見?己恕Ⅲw檢工作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8、簽訂聘用合同
經考試、考核、體檢合格的甘肅教師招聘統(tǒng)考考試擬聘用人員,公示7日無異議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報人事廳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由人事廳發(fā)放《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憑《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辦理調動、派遣等相關手續(xù),雙方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長不得超過6個月。受聘人員為大中專應屆畢業(yè)生(含擇業(yè)期限內)的,試用期可以延長至12個月。
9、監(jiān)督檢查
為保證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招聘單位要大限度地實行政務公開,及時面向社會公布招聘工作的進展情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jiān)督。甘肅教師招聘統(tǒng)考考試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將積極配合紀檢、監(jiān)察部門,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對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嚴肅查處,堅決糾正;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