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招聘筆試科目
教師招聘筆試科目
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的筆試科目: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2個科目,科目一為《綜合素質》(幼兒園),科目二為《保教知識與能力》。
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2個科目,科目一為《綜合素質》(小學),科目二為《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初級中學和普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3個科目:
科目一均為《綜合素質》(中學);科目二均為《教育知識與能力》;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初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等15個學科。
普通高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14個學科。
教師招聘筆試科目 | ||
基礎知識 | 學科專業(yè)知識 | |
教育基礎知識 | 語文 | 生物 |
政治理論基礎知識 | 數(shù)學 | 政治 |
經(jīng)濟基礎知識 | 英語 | 音樂 |
法律基礎知識 | 美術 | 體育 |
教師職業(yè)道德 | 歷史 | 地理 |
教育心理學 | 化學 | 信息技術 |
教育學 | 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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