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深圳市公務員考試公告【招648人】
六、面試和總成績
(一)面試形式。
本次面試將分為基礎面試和專業(yè)面試。其中,所有職位均需參加基礎面試,部分職位需加試專業(yè)面試,具體安排在面試公告中發(fā)布。
(二)面試時間和地點。
專業(yè)面試初定于2016年3月29日進行,基礎面試初定于2016年3月30日—4月1日進行。只參加基礎面試的,基礎面試成績即為面試成績;需加試專業(yè)面試的,按基礎面試占60%、專業(yè)面試占40%計算面試成績。以上面試成績均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2位。面試地點設在深圳市,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面試,具體安排和要求初定于2016年3月18日16:00后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及深圳市考試院網(wǎng)站上公布。
(三)總成績查詢。
面試結束后,各職位按筆試占60%、面試占40%計算考試的總成績,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shù)點后3位。
各職位報考人員總成績初定于2016年4月2日16:00后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及深圳市考試院網(wǎng)站上公布。
七、體檢、資格復審、考察和公示
(一)體檢人選的確定。
對考試總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依其所報職位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該職位擬招名額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因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造成以上述辦法確定的體檢人選數(shù)量多于職位擬招名額時,則對上述考試總成績相同人員依如下辦法確定最終的體檢人選:僅考試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確定為最終的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的,《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高的確定為最終的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均相同的,基礎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最終的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基礎面試成績均相同的,采取加試方式確定體檢人選。當參加同一職位面試的人數(shù)少于面試名額時,報考人員面試成績未達到面試成績合格線的,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二)體檢時間、地點和要求。
體檢時間初定為2016年4月9日-10日。體檢地點設在深圳市,具體安排和要求初定于2016年4月2日與報考人員總成績同時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及深圳市考試院網(wǎng)站上公布。
獲得體檢資格的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或體檢中途擅自離開體檢場地的,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依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有關修訂內(nèi)容、《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執(zhí)行,并參照《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
(責任編輯:李明)